关于公开征询《连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制定连州市城区市政道路智慧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和是否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公告
来源:连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6-06-11 16:55:25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2021年,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由市发展改革局印发《连州市智慧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连发改价格〔2021〕4号),文件有效期5年,于2026年7月到期。
2023年,为持续推进城区公共停车泊位(含城区道路)规范化、智慧化运营,连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连州陆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运营协议,由连州陆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承接我市智慧停车泊位有偿经营管理工作。
鉴于项目经营主体已变更,且原有停车收费政策即将届满,为保障我市智慧停车项目持续稳定运营,延续规范、有序的停车收费管理机制,切实保障广大市民合法停车权益,我局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粵府办(2022]5号)、《清远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清发改规〔2023〕5号)等文件规定,拟出了《连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制定连州市城区市政道路智慧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本次收费标准维持原有标准不作调整。为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同步征询社会各界关于本政策是否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相关意见建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意见反馈方式
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渠道反馈修改意见、建议及公平竞争相关情况:
1. 电话(传真):6638405
2. 邮寄地址:连州市连州镇湟川中路45号10楼 连州市发展和改革局,邮编:513400
二、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2026年6月24日
附件:连州市发展和发改局关于制定连州市城区市政道路智慧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wps
连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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